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饮服务,酒类、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店铺名称
剑河县精灵原汤羊肉馆
联系人
杨晶灵
联系电话
18286581086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贵州省剑河县南哨镇张承斌家一楼门面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